在Piasau Utara,一个治安法庭已经对在公共场合非法赌博的人开出了罚款,并将其监禁两个月的违约金。
据《婆罗洲邮报》报道,法官Nazira Adlin Ahmad Khairul Razi根据1953年一般赌博法(289法案)第7(2)条对Ahmad Syafiq Mohd Shairun做出了有罪判决。
9月6日,Syafiq被发现在公共场所进行赌博。该法规定可处以最高5000令吉的罚款,最高6个月的监禁,或两者兼施。
本月早些时候,法院命令五名男子和一名女子缴纳赌博罚款,否则将面临监禁。在磅吉隆的一次行动后,六人都认罪。警方在8月29日的突击行动中逮捕了这6人,缴获了7台赌博机以及其他与赌博有关的物品。
几周前,马来西亚警方切断了四家商业场所的电力供应,据称这四家商业场所在被多次搜查后仍继续销售非法彩票。曼绒警察局局长助理Nor Omar Sappi告诉《新海峡时报》,这四家场所在Sitiawan和Ayer Tawar作为杂货店和摩托车经销商经营。








